律师解答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包括: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其他。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四条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