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开庭前交换证据流程法院确认庭前会议的时间和地址;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在会议中交换证据。值得注意的是,交换证据不是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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