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警示谈话属于行政处分的警告处理,是属于党组织内部的一种措施,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各司其职,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其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第九条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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