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仲裁中算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集体争议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六十二条
处理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案件,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本节规定。
符合本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可以简易处理,不受本节规定的限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五十六条
争议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
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
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并应当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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