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老师无故离职,工资按正常出勤天数,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解除时一次性发放。老师无故离职造成单位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不得单方面通过扣除工资来要求老师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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