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家属随迁条件:主调人配偶在上海有稳定工作3个月以上(合同过试用期,依法依规缴纳社保并申报个税);提交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等;配偶随调的公司不能有人事外包(人事代理)行为,配偶也不能是劳务派遣关系;其他。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十条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引进的人才,不予公示。第十一条经公示通过的人才,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第十二条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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