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和普通借款的区别为:成立方式不同、含义不同等,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普通借款则是个人和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以满足资金需求的过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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