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失信被执行人错误的,当事人可以提供不正确的证据,联系相关法院要求给予更正的,法律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执行法院会在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则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