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弟共同殴打他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打架斗殴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不管这种行为起因何由、什么目的都是一种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打架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律。

网友咨询:

张彪与秦振峰系表兄弟,秦振峰与刘某系同村村民。11月7日21时许,张彪、秦振峰与刘某等人在兰考县红庙镇双杨树村川府家常菜用餐并饮酒。饭后,在张彪、秦振峰等人送刘某至双杨树村红旗村温泉宾馆住宿时,张彪和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厮打。被劝开后,张彪、秦振峰和刘某先后到宾馆门外,张彪和刘某又继续厮打,刘某持砖砸伤张彪头部后逃跑,张彪与秦振峰遂一起追赶刘某。在追赶的过程中,刘某、秦振峰摔倒在宾馆对面路边台阶处,张彪用拳头击打刘某头面部,秦振峰也朝刘某身上跺一脚,随后秦振峰便阻止张彪继续殴打刘某,张彪不听劝阻,仍持续朝刘某头面部等处乱跺。后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系钝性暴力作用于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11月8日,张彪在兰考县人民医院被侦查人员抓获,秦振峰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张彪,秦振峰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叶志陶律师解答:

张彪、秦振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彪、秦振峰系共同犯罪,张彪系主犯,秦振峰所起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张彪与刘某因琐事对骂互殴,双方对本案的发生均有过错,其间刘某持砖砸伤张彪头部进一步激化了矛盾,但不构成重大过错。张彪系初犯、偶犯,当庭认罪,可对其从轻处罚。鉴于秦振峰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叶志陶律师补充: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叶志陶律师,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学士学位,熟悉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刑法等,办理过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离婚析产纠纷、侵权纠纷等民商事纷案件,刑事辩护及公司顾问服务。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5月 14日 下午3:25
下一篇 2023年 5月 14日 下午3:25

相关推荐

  • 七十五岁老人故意伤害他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方登科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2日,在北京市东城区琉璃井东街1号楼5单元603号唐新菊家中,通过威慑被害人张某2使其不敢反抗,给唐新菊提供打…

    2023年 5月 14日
  • 救人救死了怎么办

    法律咨询解答 合理的施救行为不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因采取的救治措施有过错的要承担过错范围内的赔偿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年 2月 19日
  • 故意杀人是指哪些行为

    律师解答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实施犯罪时,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别人死亡,并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哪个阶段,都会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

    2023年 2月 19日
  • 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样区分

    关于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样区分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非法拘禁罪与非罪怎样区分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

    2023年 2月 20日
  • 党员干部危险驾驶罪怎么判,危险驾驶罪的认定

    关于党员干部危险驾驶罪怎么判,危险驾驶罪的认定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党员干部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法律规定,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即使是党员干部量刑标准也相同,不会因为党员身份有加重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

    2023年 2月 19日
  • 合同无效可得利益属于赔偿范围吗

    法律咨询解答 合同无效可得利益不需要赔偿。合同无效后,若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且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的,过错方应基于缔约过失责任向对方当事人进行损失赔偿,所赔偿的损失限于信赖利益,但不包括在合同有效情形下通过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

    2023年 2月 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