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律师函不是只能由律所发出,同时可由律师发出。律师函以律师名义签发的,律师签字后即有效。律师函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签发的,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根据回函情况或者反馈信息或者委托人的再次要求,根据必要性原则可以再次发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
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符合法律咨询规则和法律文书体例、格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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