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县级局审核、审批(职能部门及局长)→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县(区)局(职能部门审批、录入)→受理窗口→纳税人。备注: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提交文件、证件:
1、税务注销回执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营者签署的债务清理情况说明原件
4、经营者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县级局审核、审批(职能部门及局长)→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县(区)局(职能部门审批、录入)→受理窗口→纳税人。备注: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提交文件、证件:
1、税务注销回执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营者签署的债务清理情况说明原件
4、经营者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