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承继诉讼过程当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 其遗产将如何处理?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法定继承纠纷律师一起看看吧。
法定承继,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置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间接划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承继第一次第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次第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若其未留有无效遗嘱,其名下正当遗产起首应该由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共同继承,若没有上述人员,则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共同继承。
但在诉讼过程当中存在许多偶发情形,例如在承继诉讼过程当中,一方当事人(即一名或数位继承人)死亡。那么此时应当如何处理遗产?本文将对这类情况进行深入探讨。
一、转继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继开端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无废弃承继的,该继承人应该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依据本条划定可知,若被继承人未留有无效遗嘱,在法定承继诉讼开端后当事人死亡的,该当事人的继承人有权承继被继承人遗产。若该当事人的继承人明确暗示放弃继承,则将无权继承、不再参与该继承诉讼。
此外,依据我国法律划定,转承继不但适用于法定承继,还适用于遗嘱继承,且转继承次数不受限制,因此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
二、归国度或集体所有制所有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承继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度所有,用于公益奇迹;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构造成员的,归地点集体所有制构造所有。”
由此可知,若在法定承继诉讼过程当中(1)当事人全数死亡七无其余继承人,或(2)全数继承人明确暗示谢绝承继被继承人正当遗产,则该部分遗产将归国家所有并用于公益事业;若被继承人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遗产则归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综上,若在法定承继诉讼过程当中当事人一方或两边死亡,其遗产将有两种处理方式:转继承或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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