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顾名思义是抚养教育孩子的权利,学理中普通学生认为抚养权问题应该可以叫做“直接抚养权”,一般是指父母离婚后,孩子由父母对于一方进行直接抚养,不直接抚养一个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共同供养自己孩子一起长大,而直接抚养这个孩子的一方则具有抚养权。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子女抚养权律师一起看看吧。
离婚时,抚养权归属倡议尽可能由两边商议解决,两边可以或许商议同等的话,后续执行普通不会涌现争议。若孩子父母对于抚养权争议比较大的话,无论是婚生子或者非婚生子,都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权问题,诉讼的话,法官会就抚养权进行判决,判决一方得到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从法律上来看,似乎问题曾经解决了,两边就根据判决书所肯定的权力责任履行就可以,但法律与实际之间是存在着差距的。这就是下面我要说的问题,抚养权与实际抚养相分离。
比方,两边签订抚养权协议,商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领取抚养费,后续男方未实践抚养孩子,而是仍是由女方实际抚养,且男方未支付抚养费,那么抚养权到底是在谁那里,谁应该支付抚养费呢?
实践中这类情形很罕见,女方能够去法院备案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官通常会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很难认定是女方在抚养孩子,只会认定抚养权归男方,由女方补交抚养费及领取以后的抚养费;
二是,尽管抚养权在男方这边,然而女方有证据证实孩子始终由本人抚养,那么法官考虑到孩子的稳定生活环境,是有可能将抚养权变更到女方这边的;
三是,女方不只有证据证实孩子始终由本人扶养,并且还能证实男方简直未尽任何扶养义务,证据充分的话,法官是有可能准许抚养权的变更,并且判决男方支付孩子之前的抚养费的。
当然,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情形,比方两边就抚养权提起诉讼,法官判决抚养权归女方,由男方领取抚养费,但实际上,男方拒不将孩子给到女方,而是带到老家或许带到此外处所,以致女方不克不及行使其抚养权,女方在此情况下如何处理呢?
女方能够照顾见效的判决文书,去法院施行备案,待调配施行法官以后,踊跃联络法官,要求法官尽快施行,尽可能不要让孩子跟男方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以免影响你的抚养权,执行法官一般会积极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若对方依然不履行义务,则法官有可能会将其挂入失信人名单,迫使其履行义务。
但实践中也仅限于此了,由于抚养权涉及人身权,不像财产给付同样,能够经由过程解冻、划拨间接施行,人身权的话,法官简直不可能亲身去把孩子抱过去交到女方手里,这也造成了理想情况中,会出现大量的抚养权难以执行的案件,除了挂入失信人名单,其他的执行手段都还较为欠缺。
是以,女方除了请求逼迫施行,能够再联络两边德高望重的长辈,以及基层群众组织,帮忙调解,尽快解决孩子的抚养权与实际抚养相分离的现状。
作为一位办理了不少起子女抚养权变换案件的婚姻家事律师来讲,我发明法院对变换抚养权的案件异常严谨,由于两边离婚时已经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了安排,轻易变更孩子抚养权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支持变更。
然而假如离婚时两边商定抚养权归一方,而孩子实践由另一方扶养,法院支撑变换的概率就会大幅提高,毕竟爱孩子,你就应该和他生活在一起,陪他长大。因此建议获得抚养权的您,一定要实际抚养孩子,给予孩子真正的关怀和照顾。
以上分析就是子女抚养权律师为您整理的常见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您的阅读。如果您还有一些其他没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通过其他的问题,请咨询网站进行专业的律师,我们将会为您解决这些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