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父母还贷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相应地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其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相应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父母还贷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相应地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其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相应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