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法律咨询解答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男,19##年3月26日出生,汉族
住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小区#楼##号
电话:138########
被告:林##,男,37岁,汉族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条##号
电话:138########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元,二次手术费##万元,残疾器具费##元,护理费##元,伙食补助费##元,交通费##7元,营养费##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共计赔偿金额为1#####元(大写:#####元)。
事实与理由:
2005年#月#日#时##分,原告与被告在北京市西城区###街4#号门前人行横道处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当时依法在人行横道内由北向南横过道路,被告则驾驶小型客车(车牌号:京h####)由东向西行驶并将原告撞倒,造成原告受伤,受伤后被送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进行抢救。原告被诊断为“##骨折、右锁骨骨折、头皮裂伤”,住院##天,出院后一周突然出现言语含混,多睡并难以唤醒,原告家属急送原告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救治。经诊断为“1、左额顶慢性硬膜下血肿;2、右锁骨骨折及左双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住院##天。期间,被告支付过3000元后,就不再负担原告因伤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作出的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由于被告的过错发生了此次交通事故,给无辜的原告带来了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判原告的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年月日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节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20日 上午1:45
下一篇 2023年 2月 20日 上午1:45

相关推荐

  • 坐牢离婚起诉离婚吗

    律师解答对方坐牢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离婚。对方坐牢的,当事人可以书写起诉状,并带好身份证明、相关证据等材料,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年 6月 8日
  • 起诉离婚原告会收到法院传票吗

    律师解答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会收到法院传票。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之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会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在立案之后,通过法院传票等方式通知原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

    2023年 6月 21日
  • 案件标的额是怎样的意思

    法律咨询解答 案件诉讼的标的额的意思就是在案件里面所争议的金额,只要在此案件中有利用益的纠纷,作为起诉人就可以按实际受到的损失要求赔偿,从而法院也会结合诉讼请求所标的额度来进行审判。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

    2023年 2月 19日
  • 起诉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被告被劳动教养;4、被告被监禁;5、被告…

    2023年 2月 20日
  • 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规定是: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

    2023年 2月 19日
  •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撤诉吗

    法律咨询解答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申请撤诉的,法院会同意,诉讼结束。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法院要对原具体行政行政行为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者违法的判决”即可。原告如果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仍旧…

    2023年 2月 2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