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本罪必须是行为人通过强迫学习他人卖血,如果不是以卖血为强迫教育内容,则不构成本罪。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医疗损害赔偿律师一起看看吧。
1. 罪与非罪的区别
(1)要构成本罪,必须有暴力、威胁强迫他人卖血的行为。暴力、威胁是这种犯罪的手段或方法。如果是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卖血,而不是暴力、威胁,则不构成犯罪。使用除暴力、威胁以外的其他强制方法,如麻醉,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相应的罪名处罚。
(2)构成本罪必须是行为人通过强迫学习他人卖血,如果不是以卖血为强迫教育内容,则不构成本罪。如果是强迫他人进行献血,一般不构成一个犯罪,构成以及其他经济犯罪时按相应信息犯罪行为处罚,如滥用行政职权罪、非法拘禁罪等等。
2.本罪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在使人卖血方面是相同的,而且往往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犯罪对象可以是非特定的他人,但他们之间的差异是明显的:
(一)不同的行为模式。这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强迫行为,即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出售血液的行为,而非法组织出售血液罪的客观行为是组织行为,组织者愿意出售血液而不是被迫出售血液。
(二)本罪的犯罪客体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犯罪客体原则上是多人,通常是三人以上,但为了概括起见,组织行为重复多次的,为每一行为组织的人也可以是一人。
(三)罚则也不同。本罪之所以重于非法组织卖血罪,是因为本罪侵犯了三个直接客体,后者侵犯了两个直接客体。
3.犯罪与收集和供应血液、生产和供应血液产品犯罪之间的界限
两罪均为故意犯罪,均为血腥犯罪,但在构成要件上存在着严格的差异:
(1)侵犯客体不同。 本罪侵犯三种直接客体,而后者只侵犯两种直接客体,不侵犯他大家身自由。
(2)行为不同。 本罪是强迫行为,后者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产品的行为,即非法销售血液作为商品。 后者没有将血液作为商品出售,而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血站,擅自供血。
(3)不同形式的犯罪。 本罪是行为犯,后者是危险犯。
(4)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各不相同。
(5)处罚力度不同。该罪的最高刑罚是十年徒刑,因为它采用了与非法组织贩卖血液罪相同的立法技术。 后者没有这种立法特征,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企业组织可以出卖血液和强迫出卖血液的行为进行使用存在故意伤害罪之情形。
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或者强迫他人卖血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是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死亡或者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强迫卖血罪同非法企业组织卖血罪一样,由于没有受到一些非法牟利行为动机的支配,必然会无视上述法律规定,致公共安全卫生问题以及卖血者健康于不顾,因此对这些影响血液对于犯罪要予以严惩。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医疗损害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