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刑事诉讼律师来讲讲

  将子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走私进出境,逃避缴纳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一年内因走私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后仍走私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诉讼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发展对外经济贸易进行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匡家禁止中国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法律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模型及其相关制品、珍稀植物资源及其影响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固体废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物品。根据我们国家之间是否禁止、限制的不同,又可以主要分为以下三种基本情况:

  (一)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二)国家进行限制中国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三)国家不禁止、不限制征收关税的货物、物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子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走私进出境,逃避缴纳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一年内因走私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后仍走私的行为。根据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具体方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非法进行运输、携带或邮寄信息武器、弹药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国家货物、物品实现进出境

  普通货物、物品主要是指国家允许进出口的应税货物、物品。

  2.销售保税货物、特种免税货物、捐赠进口货物和物品,以捐赠为名进口货物和物品的

  (一)未经海关许可,未缴纳关税,在境内销售用于加工装配进口料件和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制度并且未补缴关税,擅自将捐赠进口商品货物、物品信息或者通过其他一些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在境内进行销售牟利

  根据海关法及其他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只能通过用于进行特定民族地区、特定社会企业或按特定用途可以使用。

  间接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

  刑法第155条的规定,直接向走私人企业非法进行收购走私进口的一般包括货物、物品数额存在较大的,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自己国家发展限制我国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等以外的其他违禁品,数额具有较大,没有一个合法权益证明的,以及通过伪造、买卖海关单证及进出口业务许可证可以用于走私活动一般根据货物、物品的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上述走私活动必须是“大量逃税或者一年内因走私被处以走私后二次行政处罚”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货物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毒品走私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走私逃逸物品应纳税金额较大,自然人5万元以上,单位25万元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条所称应纳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应缴纳的进出口税额和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税额。偷运货物、物品的应纳税额,按照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经海关审核批准的应纳税额计算,并附有海关出具的证明。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未处理多次走私的,是指对多次走私未予行政处罚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要构成要件是一般主体,即每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因素方面我们只能由故意行为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本罪在犯罪研究目的上是牟利。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本条所称应纳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应缴纳的进出口税额和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税额。偷运货物、物品的应纳税额。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诉讼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相关推荐

  • 暴力犯罪律师为您讲解交通事故刑事拘留相关问题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所有人都市不免大大小小的犯一些谬误,关于法律职员也会对案件举行审判失误的时候,那么对于刑事拘留错误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实在关于刑事拘留谬误我们能够举行刑事拘留申诉,刑事拘留如何进行申诉呢?刑事诉讼律师为您介绍有关刑事拘留申诉的相关法律内容:   一、刑事拘留谬误怎么申诉?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当中,遇有现行犯、庞大...

    2023年 2月 4日
  • 暴力犯罪律师带您了解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不测”是生活中弗成防止的,比方2020年的疫情、火警、水患、交通事故等等,那么在相关的意外事件中有一种特殊的事件:过失致人死亡,那么过失致人死亡构成要件是什么?   接下来暴力犯罪律师带您了解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过失致人死亡定义   差错致人殒命罪,是指行为人因漠视粗心没有预见到或许曾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

    2023年 2月 4日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知多少?暴力犯罪律师来讲讲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的第一段,只告诉处理。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暴力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节录)   第三条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或者其他干涉...

    2023年 2月 4日
  • 暴力犯罪律师:故意伤害的罪名解析

      故意伤害对人造成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主体为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故意伤害对人造成轻微伤害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暴力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并且希望或者允许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

    2023年 2月 4日
  • 暴力犯罪律师推出抢夺罪的实务研究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无为目标,乘人不备,悍然牟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暴力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抢夺罪与非罪的界限   掠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组成抢夺罪的首要前提。另外,掠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拥有影响。是以,掠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细微的,不组成犯罪。   掠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别人重伤...

    2023年 2月 4日
  • 法律课堂:暴力犯罪律师讲解强迫劳动罪的客观方面

      特别是从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不具有合法资格的个体、私营企业中存在较多的强迫劳动现象。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暴力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这些企业非法招工、用工,强迫劳动,又常常不给或少给工钱。有的是把外地打工者骗进厂里,然后在所谓“封闭管理”下不让打工者出门,逼迫他们劳动,如果不按要求劳动就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他们服从。这种现象在有...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