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在实务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经济犯罪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如果一个行为人进行生产了伪劣产品,又销售了他人企业生产的伪劣产品,且销售收入金额方面都在5万元通过以上,则应按设计生产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两罪并罚。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必须是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才能构成犯罪。因此,本罪属于结果犯的犯罪形态。销售额不足五万元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生产伪劣产品市场行为与销售伪劣产品进行行为方式是否并罚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选择性要件,行为人进行生产、销售行为的,适用本条规定。构成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或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行为人既实施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又实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分析是否对数罪并罚。

  1.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2.如果一个行为人进行生产了伪劣产品,又销售了他人企业生产的伪劣产品,且销售收入金额方面都在5万元通过以上,则应按设计生产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两罪并罚。

  三、本罪与欺诈的界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般表现为以假乱真、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欺骗手段。诈骗罪往往是通过在工商活动中冒充销售产品来实现的。这两者经常容易混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1.违反的对象不同

  这种犯罪侵犯了市场管理的正常活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权和财产安全权,而诈骗罪侵犯了财产所有权。

  2.犯罪目的不同

  本罪一般表现为以获取信息非法企业利润为目的,但亦可以来是出于对其他一些非法活动目的,如为了不正当市场竞争,通过社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冒充为他人安全生产的产品,毁坏他人名誉,以使我们自己发展处于一个有利的地位等;但后者则只能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观行为以不同的方式表现

  诈骗罪是完全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觉而相信,从而“自愿”交出财物;但本罪是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等工商活动中以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欺诈手段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这种犯罪侵犯了市场管理的正常活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权和财产安全权,而诈骗罪侵犯了财产所有权。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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