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确定其纳税义务和纳税期限后,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等措施,致使税务机关无法征收其应纳税款的,也将违反国家税收征管秩序。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偷逃欠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凡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忠实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纳税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不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确定其纳税义务和纳税期限后,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等措施,致使税务机关无法征收其应纳税款的,也将违反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客体是税款,理论上是指各类税款,刑法规定“税务机关不能追缴欠税”。 这就使得契税能否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契税是对房地产所有权即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其单位和个人承担契税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是指国有土地保有权的转让,土地保有权的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出售、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近年来,偷逃契税现象时有发生,涉案金额从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严重扰乱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有人认为,由于立法者在规定犯罪对象时仅将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款作为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保护对象,而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各地依法治理。
实际上,该观点认为可能发展存在一些误解。1997年《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契税暂行管理条例》第12条第1款就规定:“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建筑所在地的财政审计机关人员或者其他地方需要税务行政机关。具体产品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人民对于政府可以确定。”
虽然社会实践中契税的征收是由财政监督机关部门负责,但立法方面并没有完全否定中国税务研究机关的征收权。另外,2005年公安部网络经济环境犯罪案件侦查局《关于偷逃契税能否通过定性为偷税行为问题的批复》曾规定,纳税人没有采取《刑法》第201条所列举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契税,达到偷税罪追诉标准的,应以涉嫌偷税罪定罪论处。实际上,偷逃契税能构成偷税罪应该不成为我们一个重要问题。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其单位和个人承担契税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