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包括学生自然人和社会单位。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就自然人犯罪问题而言,逃避追缴欠税罪对犯罪活动主体的要求是:
(1)行为人可以达到降低刑事法律责任公司年龄,即年满16周岁
(2)具有中国刑事责任管理能力,即行为人发展具有良好行为辨认和控制工作能力。
就单位经济犯罪而言,国有、集体建设单位不要求我们具备法人资格;但对私人单位,根据《单位犯罪案件解释》的规定,只有一个具备法人资格,才可能构成单位犯罪。
否则,按照自然人犯罪数据处理。另外,单位通过设立的目的也是必须正当、合法,如果为实施网络犯罪而设立单位,则仍然存在不能成立时间单位犯罪。
立法未规定扣缴义务人为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确实是一种疏漏。扣缴义务人能成为逃税罪、抗税罪的主体,怎么就不能成为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呢?在司法实践中,扣缴义务人将代扣、代缴的税款不按期上缴,并且将自己的财产转移、隐匿,以致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的情况客观存在,其社会危害性与纳税人实施此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无区别,若不认定此类行为构成犯罪,不仅有失公平,也不利于遏制该类行为的发生。第二种观点认为扣缴义务人通常不具有直接纳税人的财产处置权,一般无法转移、隐匿自己的财产,这实际上是}昆淆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所逃避履行义务的不同。
扣缴义务人逃避的是上缴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而纳税人逃避的是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逃避追缴欠税,是指扣缴义务人采取转移、隐匿自己的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代扣、代缴的税款,而不是指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直接纳税人的财产。
偷逃欠税罪具有主观故意。认知因素包括:
(1)知道自己被拖欠;
(2)明知是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而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
(3)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意愿因素只能是希望,即希望税务机关不要追缴税款。
由财政机关独立征收契税的实际情况,因此契税不能成为该罪的保护对象, 以至于司法机关在对这种行为适用法律时陷入了没有法律依据的尴尬境地,不仅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使得这种行为逃避了法律的严惩。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未缴纳应纳税款,转移、隐匿财产的,税务机关无法追回未缴纳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这里的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省以下税务局稽查局,而不是具有税收征收管理职能的各级和内设征收机构。显然,本罪的客体只是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款,不包括财政机关征收的契税,这也意味着契税不能成为偷逃欠税罪的客体。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其单位和个人承担契税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