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虽以他人影响身体为侵害研究对象,但未造成严重损害他人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和正常机能,如实施过程中一般殴打行为问题造成学习他人肉体疼痛的,则不应以本罪论处。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暴力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故意伤害的对象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心理健康权。所谓身体发展健康权,主要是指自然人企业对于我们保持其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和正常机能的权利。故意伤害罪的本质进行特征就在于损害他人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和正常机能。
如果没有伤害的是他人的生命权、名誉权、人格权等非身体素质健康权则不构成本罪,而可能就是构成一个其他经济犯罪。如果虽以他人影响身体为侵害研究对象,但未造成严重损害他人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和正常机能,如实施过程中一般殴打行为问题造成学习他人肉体疼痛的,则不应以本罪论处。
而且,我国的刑法相关理论知识一般员工认为,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是指使他人的生理需要健康中国遭受实质的损害,造成他人合作精神伤害的,不能构成本罪。但是,如果能够导致这种精神分裂症,乃系神经系统受到一定伤害而直接原因引起的身体病变,则可以构成本罪。
本罪的犯罪活动对象只能是他人,行为人伤害他们自己的身体情况一般不构成网络犯罪,但对于一些具有一种特殊教育职业能力的人而言,在特定历史时期伤害孩子自己提高身体的也构成主义犯罪,如军人在作战时自伤身体以逃避责任履行军事义务的,依法可构成战时自伤罪。
二、故意伤害犯罪的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本罪是非法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三个方面:
实施了损害他人健康的违法行为的。首先要有危害行为,即损害他人肢体、组织完整性或人体组织、肢体、器官正常功能的行为。
理论上对伤害行为的理解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伤害是对身体完整性(包括身体外貌)的侵害;第二种观点认为,损伤是指生理功能的障碍;第三种观点认为,损伤是指生理机能的障碍和身体形态的显著改变。这三种不同的观点对故意伤害的定义有影响。如上所述,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质上是第一种观点。第三种观点实际上是前两种观点的折中。
第二种观点是合理的,即伤害行为是指生理机能的障碍,即侵犯他人的健康权。如果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健康权(生理机能),但没有损害身体完整,则仍属于伤害行为。如果行为伤害了他人的身体完整,但并未侵犯其健康权(生理机能),则无需将该行为认定为犯罪。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以上的,才能认定为本罪。其次,伤害行为的方式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大多数情况下,伤害行为是通过行为实现的,主要是通过暴力方式或非暴力方式(如投掷危险物质);在少数情况下,不作为在这里也可以构成伤害行为。比如一个保姆知道她家地上有一瓶硫酸。当宝宝爬到硫酸瓶的时候,她虽然看到宝宝有危险,却无动于衷。后来,婴儿撞倒了硫酸瓶,导致婴儿受重伤。
在这里,保姆的不作为构成了对婴儿的伤害行为。最后,伤害行为必须是违法的,因合法行为而损害他人健康的,不构成犯罪。这里合法实施的行为主要是指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职务和业务上的正当行为。正当防卫、紧急行为对他人健康权的损害、医生为挽救病人生命而对其进行截肢等,都是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故意伤害罪的本质进行特征就在于损害他人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和正常机能。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暴力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