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传染病防治罪的行为,必须是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严重危险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妨害社会传染病毒病防治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妨碍传染病防治罪的行为,必须是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严重危险的行为。因此,危害传染病防治罪应与一般违法行为相区别。
一般违法行为不导致甲类传染病蔓延,不存在甲类传染病蔓延的严重风险。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有造成传染病蔓延危险的,应当报本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二、妨害防治传染病罪与妨害边防卫生检疫罪的界限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是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的行为。这两种犯罪有一些相似之处,比如,两者都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两者都可能造成某种严重的危险。主要要件相同,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两者毕竟是不同的罪名。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的直接影响客体进行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国家发展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工作秩序;而后者侵害的是国家国境卫生检验检疫的管理会计制度。
2.目标要素不同。前者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后者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
3.法律规定的具体对象不同。前者的行为导致的危险对象是甲类传染病即鼠疫、霍乱等,而后者的行为导致的危险对象是检疫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黄热病、天花、艾滋病等传染病,范围比传染病广泛。
第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与传播性病罪的区分。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没有自己对于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组织卖淫嫖娼的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与传播性病罪的主要存在区别就是在于:
1.犯罪的主要对象不同。前者的主要目标是国家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后者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的良好风尚。
2.客观因素是不同的。
(1)违法性的内容不同。前者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后者不仅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而且主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禁止卖淫嫖娼的规定。
(2)由于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同,是否有必要采取一定的危害结果;前者是结果性犯罪,必须以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危害结果或其传播造成的严重危害为基本要件; 后者是行为性犯罪,只要知道自己患有严重的性传播疾病和卖淫,不论是否导致性传播疾病的传播或有传播的危险都可构成犯罪。
3.主观要素不同。前者是由于过失,即行为人对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的危害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态度;后者是故意的。
虽然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的直接目的往往不是为了将性病传染给他人,但显然是明知、希望或放任造成性病传播的危害结果或传播的严重危险。
4.主体要件进行不同。前者是一般企业主体,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由一个单位成本构成;后者是特殊教育主体,即只有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患严重性病的自然人方能真正成为其主体,单位工作不能作为构成该罪。
5.它们被传播给不同的受众。前者是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的传播,后者是梅毒、淋病等严重的性传播疾病。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有造成传染病蔓延危险的,应当报本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