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回答网友提问

  我跟妻子生活有五年了,只是始终没有孩子。我天天的压力也很大,家里一直让要孩子。便是怀不起,由于这个事妻子要跟我离婚。我想问下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啊?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分割夫妻配合财产,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支出比例大多是有差别的,普遍表现为男方经济支出高于女方。但在分割配合财产时,两边应有对等的权力,不克不及由于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懂得这一准绳,应当注重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配合共有财产,关于这些财产,不问其起源,两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绝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2.保持赐顾帮衬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夫妻两边对配合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今朝我国主妇的经济前提和须眉相比仍有必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3.赐顾帮衬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法律没有明确无过错的外延是什么,即作甚无过错?这里能够有两种说明:一是对另一方配偶的婚姻错误行为的发生无过错,如丈夫实行家庭暴力完全是其性情浮躁的缘故,老婆历来没有骂丈夫,也没有别的任何大概致使丈夫将会实行家庭暴力的行为,这样可以说妻子无过错;第二种理解是赔偿请求提起方对婚姻过错行为的损害结果无过错,即其因为对方的婚姻过错行为受到精神和物质的损害,并导致离婚,对这一结果的发生无过错。

  4.公平原则

  公道准绳请求以好处平衡作为代价判别规范来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好处关系,肯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恭敬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婚姻法是私法,该准绳等于私法中意义自治准绳的反应。公民有权惩罚本人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商定的方式、局限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餍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以上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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