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缴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借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缴纳其他诉讼费用。其收费标准如下: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折价,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不同标准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较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缴纳。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缴纳100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