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伤残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所以,如果构成轻伤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对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进行赔偿。具体的数额是无法固定的。另外,对他人造成轻伤害是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了,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寻求帮助。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