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律师:挪用企业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自用,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大量公款用于营利活动的行为。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归还。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故意挪用,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资金单位。然而,这两类犯罪之间还有以下主要区别:

  1.侵权的客体不同于犯罪的客体。

  挪用客户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发展或者通过其他相关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一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工作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中国国有资产或者进行集体管理所有的资金,也包括我国公民对于个人认为所有、外商直接所有的资金。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政府机关的威信、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经营活动等,既有侵犯知识财产的性质,又有一些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刑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他人财产罪”专章中。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不仅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由于国有经济财产和国家建设投资、参股的单位共同财产,即国家安全机关、国有上市公司、企业、事业服务单位等所有的款项。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选择不同,客体之间不同,社会环境危害性很大程度方面也有影响较大的差别。

  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方式不同市场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方法不同行业情形的排列顺序根据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网络犯罪行为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2.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向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指派履行公共职能的人员,以及依法履行公共职能的其他人员。

  因此,本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以及国有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托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刑法第384条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对公司或者企业的大量财产的侵占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职务犯罪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8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8

相关推荐

  • 介绍贿赂罪由谁负责调查

    律师解答介绍贿赂罪由监察委负责调查。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而介绍贿赂罪属于贪污贿赂犯罪,应当由监察委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监察法》 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

    2023年 2月 19日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职务犯罪律师来讲讲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管理工作进行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控制放行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移民管制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海关是出入境的监督管理机构,海关工作人员有权对出入境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   出境、入境时,应向边防检…

    2023年 2月 4日
  • 渎职犯罪活动主体如何认定?职务犯罪律师为您介绍

      一般需要我们可以说对渎职罪的认定,其实是指对渎职犯罪活动主体的认定。下面职务犯罪律师为大家进行介绍渎职犯罪信息主体责任认定。   1、国家政府机关管理工作进行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研究人员,也就是我们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属于自己国家教育机构序列的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包括一个国家经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及监狱。 …

    2023年 2月 4日
  • 法律对于违法发放采伐许可证是如何规定的?职务犯罪律师讲解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除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外,还滥用职权给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关于对森林造成严重损害玩忽职守适用法律的答复》(2007年5月16日高建发字〔2007〕1号)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你局《关于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森林资源损害立案标准的请示》(闽监〔2007…

    2023年 2月 4日
  • 暴力取证的行为主体是什么?职务犯罪律师来讲讲

      只有司法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刑讯逼供罪主体中司法人员的内涵和外延应当与司法人员的内涵和外延相同。根据刑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具有侦查、起诉、审判和监督职能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和治安机关的侦查人员、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司法工作的法官和监狱的监督人员。…

    2023年 2月 4日
  • 职务犯罪律师:十种常见的职务犯罪

      商检秉公作弊罪,是指国度商检部分、商检机构的事情职员秉公作弊,有意捏造商品检讨结果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犯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商检失职罪,是指国度商检部分、商检机构的事情职员严重不负义务,对应该检讨的物品不检讨,或许耽误检…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