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因此非法占无为目标,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就地应用暴力、勒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暴力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极刑,并处罚金或许充公财产:
1、在量刑方面,组成抢劫罪的,能够依据以下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能够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肯定量刑起点。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能够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肯定量刑重点:入户抢劫的;在大众交通对象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许其余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许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重点的基础上,能够依据抢劫情节紧张水平、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抢劫罪侵占的是庞杂客体,既侵占财产权力又侵占人身权利,具有劫取财物或许造成别人重伤以上前因二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别人人身危害前因的,属抢劫得逞。
据此,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
关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如下简称“驾驶车辆”)牟取别人财物的,普通以抢夺罪从重惩罚。但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别人以消除别人的当,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用强拉硬拽要领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牟取别人财物的手法会造成别人伤亡的前因,依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暴力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