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梳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7大夫妻财产问题

  男女结为夫妻,按民间传统观念来看就是一家人了,“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可事实上并非没有这么一个简单纯粹,今天婚姻律师就来梳理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7大夫妻财产问题。

  问题1:什么财产属于财产共同体?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对于法院进行关于企业适用〈中华全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夫妻之间共同管理财产主要包括通过以下研究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我国夫妻关系共同提高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能够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成本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问题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学生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信息财产风险投资建设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工作取得成功或者教师应当不断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教学取得自己或者政府应当如何取得的基本公共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文化具有一种平等的处理权。

  问题2: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双方在婚姻中获得的财产一般被推定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除非配偶双方另有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婚姻家庭部分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配偶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4、仅由夫妻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医疗生活津贴。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和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也可以另行约定。

  问题3: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是否可以属于我国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产?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部分农村逐渐转变为城市,可能会出现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配偶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属于配偶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房屋本身的价值相对于没收补偿的原始部分,一般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问题4: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出售,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自己个人婚前财产。婚内增值部分企业如果一个属于中国自然增值,一般我们依然可以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信息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以及其增值部分学生进行社会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法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的个人财产所得,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还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方婚前在婚后出售其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增值,为本条所称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5: 配偶一方在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否属于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时间长短、家庭或另一方是否对取得财产有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

  问题6:夫妻双方企业如何进行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属才具有中国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达成协议。一般情况下,本协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声明属实,任何一方不得被欺骗或胁迫;

  3、本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我将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达成的有效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可以约定婚姻期间取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分别、共同或者部分单独、部分共同拥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问题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是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遵循民间传统观念所认为的“不可分割”的概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划分。

  因此,婚姻律师提醒你,夫妻在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时间长短、家庭或另一方是否对取得财产有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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