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的规定。如果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不到庭参加庭审,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而作为被告不到庭参加开庭的,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交的有关证据作出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等判决,被告不参加庭审视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也将承担相应的诉讼后果,所以建议还是积极参加庭审进行应诉为好。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