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权人诉讼保全怎么撤销

法律咨询解答

到法院解除保全: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一百六十七条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六条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1:48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1:48

相关推荐

  •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

    2023年 2月 20日
  • 民法典信用贷款的诉讼时效期怎么界定

    法律咨询解答 信用贷款诉讼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起诉的时效为三年,自出借人知道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2023年 2月 19日
  • 离婚有哪些诉讼保全

    法律咨询解答 离婚诉讼保全主要是诉前财产保全。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否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

    2023年 2月 19日
  • 怎样拿到离婚判决书

    律师解答对于离婚判决书,人民法院会送达当事人。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在离婚诉讼中,应由本人签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023年 4月 28日
  •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可以不还吗

    法律咨询解答 公司破产后当然需要还债。企业申请破产的会进行破产清算,经过清算后会用剩余的破产财产来偿还债务,在清算完毕偿还了债务之后,公司才会依法注销。公司注销后,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

    2023年 2月 19日
  • 留置时间是否越长说明越严重

    律师解答留置时间越长并不是说明越严重。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在留置期间,调查仍在继续。被留置的时间长只能说明涉嫌的案件情节较为复杂,情况特殊,监察机关调查取证所需要的时间长,与案件是否严重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

    2023年 2月 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