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明知概念在强奸罪中如何运用?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讲解

  比较分析表明,陈兴良教授和张明凯教授在心理状态中“应该知道”的归因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这并不能导致他们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相反,这两个人提供了同样的解决“应该知道”的方法: 面部变形手术。刑事辩护律师就来带您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

  当然,这两种“外科学”的内容是不同的: 陈兴良教授在“应该知道”这个标签上以“面子”的形式出现,而张明凯教授则在方法论和解释学上改头换面。从本质上讲,这两个“应该知道”的解决方案并不是骨折,不会对司法运作产生重大影响。

  在解释和适用刑法时,类型学生思维是具有重要价值目标导向的思考生活方式,它除了需要关注网络犯罪行为构成一个要件的语词含义,还回溯到语词背后的指导性价值观,更注重于案件事实与犯罪人员构成要件所描述的典型事实在企业价值分析评价、意义导向上的同一性。

  由于公司目前的司法解释依然在实质意义上可以使用“应当能够知道”的内核,同时鉴于当前我国经济刑法理论界对“应当明确知道”的认识社会存在一些重大的分歧,甚至上升到立场和原则的高度,我们尚须回溯到“应当知道”的本质和意义主要核心,以其背后的指导性价值观方面进行重新审视,以求得该技术问题的解决之道。

  根据行为人对认识对象是否已知的判断所决定的程度,普通人的主观认识状态可以分为:肯定知道、可能知道和不可能知道。如果把上述三个层次的状态用数学比例量化,可以表述为:“肯定知道”是指行为人知道100%,“不可能知道”是指0%,“可能知道”是指上述两点之间的区间。上述类型的划分实际上是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双重结合,具体表现为:

  如果用定性标准,“肯定知道、可能知道”属于“有(知道)”的范畴,“不可能知道”属于“不知道”的范畴。从刑法意义上看,如果行为人对客体的认知状态属于“不可能知道”,则说明行为人不知道客体的真实属性,主观上无罪,不能以犯罪论处。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没有争议。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知道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自愿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复》(2003)第二部分就体现了这一认识,故规定如下:“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明显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如果以量化为分类依据,则以 \"有(知道) \"这一范畴为基本内涵,所以 \"肯定知道 \"和 \"可能知道 \"属于 \"知道 \"的程度类型和形式。张明楷教授认为“知道”是赃物,包括知道它一定是赃物,也可能是赃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是分裂的。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知道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自愿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复》第一部分也体现了这一认识,故规定如下:“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发生性行为,不论该幼女是否自愿,都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再者,如果按照刑法意义上的定量标准来评价“明知”的类型,可以相应地表述为:(1)行为人“确实知道”客体的真实属性的,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在 \"明知 \"的类型中,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规定了 \"明知 \",应当包括 \"明知 \"的形式,理论界也没有争议。

  相对于“肯定知道”而言,“大概知道”是指行为人对客体的真实属性的认识处于一种不确定的、可能的状态。从证据的角度来看,证明被告“确实知道”的举证责任很重。在司法实践中,被告几乎无一例外地辩称他们实际上并不知情。

  这就给司法机关提出了一个巨大的问题:在现有证据无法确定行为人主观明知状态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减轻司法机关的举证责任?因此,从严明刑法网、不放纵犯罪分子的角度出发,为了给司法机关提供证明被告人心理上的明知状态的其他手段,不能仅仅将明知的内容和形式限定为“肯定知道”,需要考虑加入其他类型的主观要件。

  在这方面,模糊数学特征的“可能知识”的区间知识可以发挥其独特的功能。如果我们回顾以往将 \"应知 \"归入 \"明知 \"类型的做法,也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到其背后的上述问题及解决方法,体现了司法解释中运用 \"应知 \"的指导价值。

  刑事辩护律师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应当知道”涉及到刑事政策的考量,在司法解释证明“知道”的心理状态中被赋予了“底”的地位,以掩盖在难以证明被告人确实知道的情况下,被告人“已经知道”的主观心理状态。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12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12

相关推荐

  • 传播传染病罪知多少?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传染性衣原体标本未按规定严格管理。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进行菌种、毒种扩散罪)   从事传染病菌种、病毒的试验、保存、携带、运输,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病毒传播,造成…

    2023年 2月 4日
  • 刑事辩护律师讲解最新委托律师的费用标准

      我们在日常平凡生活中不免遇到如许那样的题目,假如由于一些不愉快犯了罪或者惹上纠纷被刑事拘留的时候,我们都会找律师为我们进行取保候审,暂时恢复自己的人身自由,等待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取证。提起取保候审我们为了取保的胜利概率,普通都市聘任律师帮忙,那么请律师取保候审需要多少钱呢?取保候审律师为您进行整理了关于取保候审需要多少钱的问题。   一、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

    2023年 2月 4日
  • 犯罪中止如何具体判断?刑事辩护律师以案说法详细讲解

      行为人是否因为不利于继续犯罪的因素而放弃犯罪,属于犯罪的自动中止,这是实践中一个比较令人困惑的问题。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下面总结一下实践中常见的情况,大致分析如下:   一、担心被发觉而放弃自己犯罪   行为人停止犯罪,在许多情况下担心自己的犯罪会被害人或第三人发现,从而使犯罪难以顺利完成或将来承担刑事责任…

    2023年 2月 4日
  • 如何判断强奸罪的未遂与中止?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

      在刑律师多年的辩护生涯中,强奸案是一种频发的案件类型。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由于许多人仍然持有传统的道德观,即被强奸意味着受害者的无辜被玷污了一生,受害者的亲属非常愤怒,因此强奸案件的审理和辩护非常敏感。 律师一丝不苟很容易惹麻烦。刑事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基础、以当事人利益为基础、以被害人感情为…

    2023年 2月 4日
  • 刑事辩护律师来解答隐瞒负债进行股权置换的行为如何处理

      认定重复上述两个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洪涛供述:其在香港普益投资数量有限多个公司与香港福海集团积极进行评价股权置换时,指使厦门宏都大饭店的财务决策顾问陈威、香港宏雅集团营销副总经理施明辉伪造宏都大饭店的账目查询资料、虚列宏都大饭店厨房、洗衣房设备研发投入人力资产。刑事辩护律师就来带您看看相关的内容。   隐瞒中小银行4000万元增长人民币的负债状况及其做假…

    2023年 2月 4日
  • 暴力犯罪律师为您讲解强奸罪的量刑标准等问题

      近年来,强奸罪呈上升趋势,被害人应首先拿起法律武器,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那么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的时效是什么?   接下来暴力犯罪律师为您进行数据解析关于强奸罪的相关国家法律基础知识: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研究下列规定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下或者通过死刑…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