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犯罪判3年可以减刑多少

关于构成犯罪判3年可以减刑多少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构成犯罪判3年可以减刑多少?

减刑幅度是由法院确定的,但减刑的时间最多是一年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并且,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判3年提请减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三、判3年减刑后可以提前释放吗?

判3年减刑后不可以提前释放,减刑和假释不一样,两者的区别是:

(一)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二)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三)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四)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综上,判3年可以减刑的上限最多是一年半,不过,监狱向人民法院提请减刑以后,直接减刑一半的可能性很小。并且减刑并不是由犯罪分子提出的,执行监狱也没有权利直接对犯罪分子减刑,监狱向法院提请减刑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相关内容:监狱减刑之后还能立功吗

监狱减刑之后还能立功吗

监狱减刑之后还能立功。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立功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因此,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立功的时间

立功的时间是指立功表现发生的时间。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立功的时间是量刑阶段的立功与行刑阶段的立功的主要区别。行刑阶段的立功,是指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立功表现,具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而作为量刑制度的立功,是一种发生在量刑阶段的立功,是判决宣告前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形,因此它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二)立功的表现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可以节省司法成本。因此,这种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应当指出,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的其他罪犯,既可以是与其无关的,也可以是其同案犯。只要确实协助司法机关捕获罪犯,就应视为立功表现。(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等。

(三)立功的效果

立功不仅是一种表现,而且必须要有某种实际效果。立功表现形式不同,其立功效果亦有所不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立功表现,须经查证属实才能成立。查证属实是指经过司法机关查证以后,证明犯罪人揭发的犯罪行为确实属实。如果经过查证,犯罪人揭发的情况不是犯罪事实或者无法证明,则不属于立功。提供重要线索的立功表现,须使犯罪案件得以侦破。使犯罪案件得以侦破是指司法机关根据犯罪人提供的重要线索,查清了犯罪事实,破获了犯罪案件。其他立功表现,同样也要具有这种立功效果。

监狱减刑之后是可以继续立功的,对于减刑之后的在押犯人,不断的立大功就可以减刑,但是减刑是有着限度的,并不是可以一直减刑。而且对于减刑人员来讲,还需要根据其平常的表现,然后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综合判定。减刑的对象,在法律上也是有着相应的条例规定的,并不是所有的在押犯人都可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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