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立案的数额标准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涉嫌盗窃罪,应当立案侦查;
2、盗窃数额不足一千元,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也应当立案侦查;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盗窃罪侵犯的公私财物的特征如下: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
3、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4、他人的财物,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