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社会团体发起人的职责为申请设立社会组织的,其原始财产由发起人承担;承担向民政部门提交登记材料的责任。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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