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承办法官不是审判长。承办法官是指具体案件的主办法官,法院立案后,会将案件指定给一个法官负责办理,承办法官要负责查明事实,做出公正判决,对案件的质量负责。审判长是法院合议庭审理案件时,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一般是该庭的庭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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