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房屋强拆报警不立案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由人民检察院履行立案监督职权,并通知公安机关自行履行,同时可以向有权监督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工作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申诉,要求当地人大常委会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监督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