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个代表团代表团可以提出议案,另外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宪法修正案的提起,要求全国人大代表五分之一以上联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十七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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