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农产品运输绿色通行证的办理方式为:向市农产品的绿色通道办公室,提供所需的资料;由市农产品的绿色通道办公室来进行初步的审核;持经过初审以后的绿色通道通行证审批表或者是绿色通道通行证来换取证审批表。
法律依据
《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2005〕1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农产品流通,减轻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负担,特制订本办法。
《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本省生产的新鲜蔬菜瓜果(含鲜果、鲜食用菌、鲜竹笋)、鲜活水产品、活畜禽、生鲜蛋、鲜肉、鲜奶(未经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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