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省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合理工期确定。土地损失补偿费分为耕地的损失补偿费、林地的损失补偿费和其他土地的损失补偿费,耕地损失补偿费以实际造成减产以前三年平均年产量为计算标准,由企业和个人按照各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支付。
法律依据
《土地复垦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负责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损失补偿费。损失补偿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与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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