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贫困证明的办理方式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盖章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盖章证明,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盖章证明。办理条件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等。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及国家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确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受理、初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
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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