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私人收购粮食,如果粮食收购者具有收购、仓储和销售能力,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那么是合法的。但是如果私人收购粮食超出部分粮食价值1至5倍的,属于违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取消私人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五条
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食的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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