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双方签订土地交换协议,无村干部盖章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应双方提出互换申请上报村民小组或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后报镇政府进行备案。双方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更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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