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到看守所探视的。如果是辩护律师,那么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向看守所提出申请。其他辩护人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的,可以持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人犯的近亲属,在判决前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判决后无需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直接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并经过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可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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