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可能会搜家。侦查人员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住处进行搜查的。侦查人员实施搜查的,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违反了法定程序。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并且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和侦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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