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般上诉后一个月到三个月开庭审理。二审法院通常在三十日后才能收到上诉材料和卷宗,然后才会安排时间进行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若是对方不提交答辩状的,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后才会安排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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