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刑事拘留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是14日,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刑事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办案机关应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二、行政拘留只有一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拘留时间最长十五日。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拘留时间最长是二十日。处罚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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