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事人重新写欠条,要在其中写明欠款的利息的,则只要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有效的,欠款人就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出了上述范围,则超出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欠款人不需要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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