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债权逾期未申报的,按照规定可以进行补充申报,补充申报应当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只是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会再补充分配。并且债权人补充申报的,需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如果没有补充申报,就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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