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原告撤诉的,需要在在宣判前提出,是否准许撤诉,由法院裁定。由于离婚案件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均出庭参与审理,所以原告撤诉的,法院都会同意。离婚案件中的原告在撤诉后,没有新证据、新理由的,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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