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质权人收取的孳息一般是归其自己所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如果最终是由质权人所有的,则该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是指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财产,并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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